關于辦理市區(qū)不動產登記中土地歷史遺留問題有關事宜的公告
廣大市民朋友:
根據《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解決市區(qū)不動產登記中土地歷史遺留問題方案的通知》(固政辦規(guī)發(fā)〔2022〕8號)精神,現(xiàn)就辦理市區(qū)不動產登記中土地歷史遺留問題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優(yōu)惠政策
對房改房、集資房、經適房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按照標定地價的15%修正后收取,對自建房按照50%修正后收取,對經營性用房按照100%收取。
二、辦理期限
優(yōu)惠政策執(zhí)行到2022年12月25日,逾期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的,不再受理不動產登記業(yè)務。
三、辦理范圍
(一)對于2021年已經公告的房改房、集資房、經適房、自建房小區(qū)(見附表)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的住戶,即日起持房屋產權證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大廳稅務窗口繳納土地出讓金后,辦理不動產登記。
(二)需要住戶申報核實、完成房屋土地測量和標定地價評估后才能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請住戶于2022年10月20日前持房屋產權證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核實房屋土地信息后待研究處理;逾期未登記的,不再受理。主要有以下4種情況:
1、2021年未公告的小區(qū)(單元樓)、二層院子(自建房需要有土地證)。
2、建設工程規(guī)劃和房屋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xù)不完善的小區(qū)。
3、在出讓的工業(yè)用地上建設的商品住房,已經辦理了房屋產權證的。
4、對于經營性用房使用劃撥土地的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已滿的。
咨詢電話:0954-2088980
附:市區(qū)房改房、集資房、經適房、自建房小區(qū)名單
固原市自然資源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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